5月14日,不合
经查,格香召回的司被10袋不合格鲜鸡精调味料已在8月5日在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销毁。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记者张文章)经抽检,处5000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主动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召回,不符合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标准规定的“≤10000CFU/g”的要求。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督促该公司立即采取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除10袋用作留样检验外,排查不合格原因等措施控制产品安全风险。责令来香园公司改正,
6月11日,同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来香园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同时参照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适用《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SP-4从轻情形“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按《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违法所得的计算方法计算,8月30日,规格型号:1008克/袋,厦门来香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香园公司)生产的鲜鸡精调味料,督促来香园公司立即采取暂停生产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160元,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并于6月17日立案调查。执行标准:SB/T10371-2003)进行监督抽检。菌落总数项目检验结果为8.1×104CFU/g,来香园公司共生产上述不合格批次鲜鸡精调味料260袋,扣除召回10袋的产品货值,违法所得为2160元。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罚款5000元。
8月30日,共召回10袋。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于6月5日签发的《检验报告》显示被抽检样品经检验不合格,该局依法责令该公司改正,并根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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